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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待批外资券商增至5家,花旗在华设立证券公司再推进一步,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接收

2021-12-4 02:30| 发布者: 用微笑掩盖了落寞| 查看: 1141 |原作者: 用微笑掩盖了落寞

摘要: 财联社(上海,记者 卢丹)讯,12月3日,证监会官网行政许可办理大厅更新一则进度跟踪信息,花旗集团申请设立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接收,具体执行申请的主体为花旗环球金融控股有限...
排队待批外资券商增至5家,花旗在华设立证券公司再推进一步,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接收排队待批外资券商增至5家,花旗在华设立证券公司再推进一步,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接收

财联社(上海,记者 卢丹)讯,12月3日,证监会官网行政许可办理大厅更新一则进度跟踪信息,花旗集团申请设立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接收,具体执行申请的主体为花旗环球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这意味着花旗集团在华设立证券公司事项进入快速推进阶段。

截至目前,中国已有12家外资控股或全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相继获批,其中多家机构已经展业。

在排队申请设立证券公司的外资机构中,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设立审批》于8月6日获得证监会受理,为进展最快的一家。另外,青岛意才证券有限公司、法巴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日兴证券有限公司提交的证券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已获证监会接收,花旗集团的申请进度是否会超过上述机构,值得共同关注。

美资金融巨头拟设控股证券公司

自2018年花旗集团决定退出与东方证券成立的一家证券合资证券公司之后,花旗集团谋求拥有一家控股券商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

花旗集团此前曾宣布,将在包括中国市场的13个全球市场中退出个人业务,但会继续在中国市场投入,积极寻求和评估符合自身优势和发展特点的新业务机会,包括寻求筹备一家证券公司和一家期货公司。

2021年12月2日,花旗集团正式递交设立证券公司的申请,相关申请材料已获得证监会接收,这标志着花旗集团设立控股券商乃至全资券商的事项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业内人士认为,花旗集团在华申请设立证券公司,此举表明看好中国市场前景,也意在建立一项可以拥有多数控制权的业务,并进军经纪等业务领域,与中资券商形成直接竞争。

花旗集团是美国第一家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共同基金、证券交易等诸多金融服务业务于一身的金融集团。花旗集团在中国的历史可追溯至1902年5月,是首家在中国开业的美国银行。

花旗银行(中国)作为在华展业的主要机构,为中国提供跨境证券服务已超过20年。此外,花旗银行全程参与了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要业务发展,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投模式(CIBM Direct)等项目。

2021年7月29日,花旗银行(中国)获准正式启动面向中国境内公募和私募基金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服务,成为全球五大托管行中的第一家,也是第一家获此资格的美资银行。

外资加速进入中国

自2020年3月13日,证监会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后,外资机构提升控股比例乃至谋求全资控股的进程显著加速。

2021年,全资券商或者全资基金成为外资巨头深度参与中国对外开放的关键词。截至目前,摩根大通、高盛(中国)待相关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成为外资全资证券公司;贝莱德基金、富达基金、路博迈基金为3家外资全资基金管理公司;还有1家外资全资期货公司摩根大通期货,充分彰显了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力度与成效。

根据证监会最新行政审批许可进度表,证券公司设立方面,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进展最快,渣打银行旗下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递交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于8月6日获得证监会受理,这意味着审批通过后,首家英资券商将进入中国市场。

不过,青岛意才证券有限公司进度处于停滞状态,申请材料补正日为2020年10月10日,此后再无更新。而法巴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日兴证券有限公司申请材料补正日分别为2021年5月7日、2021年8月3日,仍在证监会规定的6个月审核期限之内。

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证监会逐步放宽外资对合资券商持股比例限制,外资加速控股合资券商甚至是独资控股的进程也在加快,外资券商的展业进程也在加速,部分外资券商正将优势业务做出了特色。

2018年4月,证监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对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做出重大调整,首次允许合资证券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

2019年10月,证监会表示,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2020年3月,证监会表示,自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相关规定出台比原计划提前了8个月。

业内人士表示,与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加速之前相比较,2019年以后新设立的外资券商业务牌照更齐全,其展业的空间可谓巨大。虽然刚开业前几年可能对内资券商不构成威胁,但是随着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外资券商也是不容忽视的竞争力量。

光大证券研究认为,伴随外资加码国内资本市场与外资机构持续进入中国,或将带来鲇鱼效应。相对于内资券商来说,由于外资券商所在市场的制度和监管较为完备,外资券商的IT建设和技术管理更具优势,合规风控也更为规范。从业务角度上看,外资券商的投行业务和私人财富管理业务相对国内券商更具竞争优势。

举例来看,野村东方国际证券2019年11月获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包括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及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在展业过程中,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的财富管理品牌尤为响亮。

2021年7月29日,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深圳分公司迎来正式开业,主打财富管理业务,以“SMA账户服务”为高净值人群和机构客户提供长期陪伴。2021年8月3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核准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该批复核准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11月30日最新消息,野村将继续拓展财富管理业务,计划在中国内地开设第4家分支机构,目标针对高净值个人。野村还计划增加除日本外亚洲其他地区为富裕客户服务的员工数量。

由此可见,外资“鲶鱼”或将逐渐搅动一池春水,推动券业竞争格局的变化。

2021年以来,证监会还推出了多项对外开放支持政策,旨在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2021年10月15日,证监会公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新增开放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三类品种,参与股指期权的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

证监会表示,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范围,是落实在岸市场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境内证券期货市场开放的重要举措,将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多避险产品和配置工具,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外资金,提高境内资本市场国际影响力。相关品种自上市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功能发挥明显,具备开放基础。后续,证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外汇局持续评估,推动适时开放更多品种,坚定不移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11月23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21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上介绍,近年来,中国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序扩大金融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要求,推出了一系列双向开放新举措,取得显著成效。具体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市场开放不断深化,二是行业准入全面放开,三是产品开放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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